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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项目公司 债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项目公司 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
  2. 项目经理在诉讼中的承担什么责任?
  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欠的工程款好要吗?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

1.概念不同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项目公司 债务-图1

项目法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从事项目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到B公司所有的构筑物,需对其进行改造、加固,经B公司同意后,委托C公司建设;此时A公司为出资方,A为建设单位,产权所有方B公司,业主为B公司。)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2.概念使用的范围不同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项目公司 债务-图2

建设单位一般存在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是对全过程负责的组织。

项目法人是按照国家工程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及项目合同管理制)的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法定责任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建设单位与项目法人多数情况为同一组织。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区别?项目公司 债务-图3

答:项目法人是指总包的法人代表。而建设单位是指项目的投资方,俗称甲方。这双方有着本质的区别。项目的总包是为承建项目服务的,并且包括建设中的所有大小事。而建设单位将四方的工作围绕其项目展开各自己的工作。共同将此项目建设到峻工为止。

项目经理在诉讼中的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项目经理的诉讼责任:

1.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是以企业的名义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交往,因民事交往产生的权利由企业享有,产生的义务由企业承担,而企业的财产是承包人对外进行民事交往的一般担保。因此当承包人对外创设民事法律关系时,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承包人。在建设施工合同中表现的最突出的就是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肯定是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而不是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经理本人,进行结算的也是建筑企业,而不是项目经理个人。

2.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无论怎样约定,都是对其双方发生约束力。这是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而不能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即内部合同的约定不对抗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因此项目经理在经营期间与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仍应由建筑企业来承担。但建筑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内部合同进行追偿。

3.项目经理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由委托关系及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原理所决定。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欠的工程款好要吗?

我就是中铁十一局,一般情况下,每月都会给你点。。但是现在国家的货币政策不积极,干了活,价都计上了迟迟拿不到钱,项目部也没办法啊,只能给一部风生活所需,等钱来了再发到下面的施工队里。

现在不单十一局是这样,其他的工程局都遇到这种要钱难的问题,但是你放心,钱一到,绝对能要到。

不好要

走法律途径是解决工程欠款纠纷最好的办法!好多人都问.多长时间能打完官司啊!钱能要回来了吗?如果别人欠你钱,你都想到走司法程序了,那你也是没有办法了,估计人也找了,话也谈了,礼也送了,就是不给你结款,一拖再拖。

打官司最快半年,不打官司拖你个3年2年都是正常。所以,打官司是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项目公司债务隔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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